问题 | 我怎么备案:身份证i户口本被人拿走了 |
释义 | 一、我怎么备案:身份证i户口本被人拿走了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即可。 【法律意见】可以拿回来,原则上,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簿要收回去的,旧的也有用,不过,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也会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但在实际生活中,可以使用,因为户口本并无芯片或者其他唯一标志,而且旧的户口本的内容也是真实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身份证被别人拿了可以不用报案。正确且可取的做法: 二、在身份证所在地的当地报纸刊登一份遗失声明,去找当地的报社即可,一般在广告部,花费在50-80元之间,同时最好把登了遗失声明的那份报纸买回来保存着,这样最保险,这样做的作用是:当别人拾到你的身份证去做任何事情,你可以免责。保存纸质报纸,是为了免责指证。 三、登报后,去当地派出所申请注销与办理新的身份证,在取得正式的新的身份证之前,若需要使用身份证可以办一个临时身份证。 1.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丢了,应该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 2.补办户口本:一般派出所都会存有户籍信息,必要时可以到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证明,然后到派出所补办。 3.补办身份证:补办好户口本后就可以补办身份证了,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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