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已经一个月了,对方主张鉴定伤情。我怎么知道伤情是不是我造成的,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鉴定伤情,要求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和对方发生冲突。对方先开始。双方都受伤,对方二级轻伤,我的微伤。现在对方告诉我故意伤害罪。我该怎么办? 打人致人轻伤二级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对双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然后告知一方或者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扩展资料:《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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