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的疑虑:公婆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夫妻婚后购买房屋,若公婆支付款项并将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仅将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婚后买房公婆付的款,若是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只登记男方名下,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继承权与夫妻共有财产:公婆购买的房屋在继承中的归属问题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疑虑中,涉及到公婆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与继承权息息相关。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然而,公婆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需要查明房屋的购买方式。如果房屋是以夫妻双方共同名义购买,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房屋是以公婆的名义购买,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参与购买过程,那么该房屋可能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其次,需要考虑财产的登记情况。如果公婆购买的房屋在登记时只登记了公婆的名字,而没有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在继承时,该房屋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最后,还需要考虑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如果夫妻关系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然而,如果房屋是以公婆的名义购买,并且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那么该房屋可能仍然属于公婆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公婆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买方式、财产登记情况以及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等因素。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结语 综上所述,公婆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考虑多个因素。购买方式、财产登记情况以及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都是关键因素。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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