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包人可以催告承包人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承包人仍然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逾期付款的,分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如果承包人系违法分包,例如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等,分包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完工后,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