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需要建设单位同意吗 |
释义 | 劳务分包需要建设单位同意。 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1、两者对应的主体不同。劳务分包指的是劳务分包人与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而工程分包指的是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 2、两者对象不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的劳务部分,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 3、两者合同效力不同。劳务分包属于合法的行为,法律也并没有禁止,而工程分包如果没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就属于无效行为; 4、两者法律后果不同。劳务分包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而工程分包会牵连到发包人,发包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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