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被单方霸占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霸占,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不允许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强占行为的。 一、什么叫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外的收益;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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