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消失信人员 |
释义 | 申请取消失信人员的方法: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失信人员多久自动解除? 具体时间应咨询法院。 1、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2、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被执行人妻子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被执行人妻子名下财产能执行。法律规定,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7.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8.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9.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10.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1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12.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3.限制出入境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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