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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协商,没去,怎么办,怎么办?
释义
    劳动争议后,建议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公断与裁决,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仲裁需在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否则超时将不予受理,除非有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劳动局电话通知未到场,后续应对措施
    当劳动局给您打电话通知您去协商,但您没有去的情况下,您应该及时采取一些后续应对措施。首先,您可以立即给劳动局打电话,解释您的原因和情况,并表示您的诚意和合作态度。其次,您可以与劳动局预约另一个协商时间,以便补救之前的缺席。同时,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支持您在协商中的立场和要求。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咨询或聘请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您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劳动局沟通,并尽力解决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法律后果。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先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需在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若超时,仲裁委员会将不受理。当劳动局通知协商时,如因故未能出席,应及时与其沟通解释,并预约新的协商时间。同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立场。如有需要,可寻求法律咨询或律师协助。积极沟通解决问题,避免进一步纠纷与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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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8: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