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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哪些程序?
释义
    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哪些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写诉状、固定证据和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送达传票及起诉状副本。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包括当事人的姓名、物证的,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职业、被告特定化。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拓展资料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 7 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法院,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才可以口头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记录原告的口诉,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需要证据证明、职务,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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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1: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