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房是房改房吗? |
释义 | 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般商品房是通过市场买卖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而集资房是非市场行为,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此外,集资房建设的各种手续的申办也存在区别。 法律分析 集资房不是房改房。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除此之外,对于房改房来说,区别成本价和标准价的不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如上市交易需征得单位同意。 拓展延伸 集资房是指由多个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但由于其产权归属问题不明确,常常引发纠纷。在解决集资房产权归属问题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与其他共有人协商达成共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等。此外,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起诉要求确认产权归属。总之,解决集资房产权归属问题需要多方面的考虑和协商,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存在明显区别,它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组织建设的,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集资房产权归属问题不明确,需要通过协商、评估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