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