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币。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职职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对于取暖费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并且一次性缴费之后,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照两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 北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调整政策: 1、 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2、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3、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 法律依据: 《关于发放2020-2021年度取暖补贴的通知》 第二条 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前职务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两项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