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
释义 | 申请北京市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1、符合北京市公租房申请主体的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3、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4、终审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一、离婚后怎么申请公租房 离婚后申请公租房应由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申请人在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等待审核批示。 二、申请过一次公租房没住能申请第二次吗 还可以重新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 三、西安共有产权房怎么审核 (一)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下载《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或在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推送电子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联审(15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人社、人才等部门进行联审。 (三)资格复审(5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联审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3天。 (四)终审意见(4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向申请人反馈终审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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