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案件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一、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的解决方法: 1、双方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享受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男方在规定时间内让女方探望孩子;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行使探视权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二、起诉离婚必须有租房合同吗? 用租赁合同并不能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因此,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也可以提出离婚。有房屋租赁合同,也不能证实就是分居两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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