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立案后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审理程序。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提起离婚诉讼后的程序包括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起诉离婚的费用是按照标的额计算的,一般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确定。 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只要当事人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当然,若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下落不明的,也应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是诉讼离婚的特殊情形。诉讼离婚程序一般是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诉讼离婚时间的长短,根据法院审理的程序而定。另外,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一方如果在第一次诉讼判决后,想提起第二次起诉的,需要在六个月后再进行离婚诉讼。 什么是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第一个阶段: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必须符合以上条件;起诉时需带上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孩子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的,还应提交财产、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先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第二个阶段: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其中开庭审理阶段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第三个阶段:判决。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后,一审离婚诉讼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离婚案件二审诉讼程序包括: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同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内容由 蒋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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