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婚姻关系的证明; 3、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4、子女情况的证明;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6、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怎么起诉租赁公司 首先,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被告的主体信息; 3、用于证明你诉讼请求的证据原件; 4、民事起诉状,可以手写、可以打印,最后需要原告签字。 其次,把准备好的材料整理好,交由立案法官立案,立案时按照要求留下自己的电话和联系地址。案件受理后按照缴纳诉讼费的通知及时缴纳诉讼费。 最后,收到开庭发票出庭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