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首先要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其次还要出示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和子女状况证明以及户口本等证件。子女状况包括子女的出生证明和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的意愿证明。最后还要提交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提出离婚的原因,双方的工作情况以及收入经济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