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怎么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领取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1、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且办理好退休手续之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领取职业年金; 2、出国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的要求一次性支付;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被继承。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七条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八条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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