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未写抚养费,是否还能要求支付? |
释义 | 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后仍可要求支付。离婚协议可约定抚养费,但不能剥夺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严格审查协议,以公正合理原则为依据判决。考虑经济状况、子女需求和市场因素等,只有当直接抚养方无力满足子女需求,而支付方有能力时,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以后还是可以要的。 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那么就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的,对方可以按照要求进行索要。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只要满足协议有效条件,可以就是否支付抚养费进行协议;但不妨碍子女有需要时向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要求。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金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红当地的突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离婚协议作为父母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属子离婚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协议双方只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约定,无权在协议中剥夺或限制他人的合法权利。 所以,在离婚协议中关子抚养费的约定不能对未成年子女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为了遏制法定代理人恶意利用子女的该项权利,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要严格审查,以期判决能够在合法的基础上也做到合子情理,从而体现法律鼓励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 通常情况下要考虑直接抚养来成年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恶化,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无增加,客观的市场通胀因素,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只有在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收入无法满足子女的正常学司、生活所需,而另一方又有给付能力时,才能在合理的范围内支持未成年子女增加抚养费的主张。 结语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约定是否支付抚养费。然而,这并不剥夺未成年子女向未支付抚养费一方提出合理要求的权利。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协议只对双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约束力,不能限制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以确保判决在合法基础上合情合理,体现法律鼓励诚实守信的原则。考虑到经济状况、子女需求和市场通胀等因素,只有当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收入无法满足其正常学习和生活需求,而另一方具备支付能力时,才能合理地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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