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谢邀 夫妻离婚后,女方即便不要孩子,在法律上也仍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当然如果你们双方离婚时已协商约定不需要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女方可不支付。但若日后孩子正常合理花费增加,仍可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36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37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48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