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时表示存款花光 |
释义 | 离婚时,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一方怀疑对方的存款花光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法院有权调查收集证据,个人不得拒绝。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处理,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时女方说存款花完了,男方如果不信可向法院申请调查,要求女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向个人调查取证,个人不得拒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声称存款被挥霍,寻求追回损失 在离婚后,女方声称她的存款被挥霍,她正在寻求追回损失。根据她的主张,她在婚姻期间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存款,但在离婚时发现这笔存款已经被花光。她认为这是对她的财产权益的侵犯,并决心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她正在与律师合作,收集证据并准备提起诉讼。她希望法院能够确认她的主张,并追回被挥霍的存款。她坚信自己有权获得公正的赔偿,以补偿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她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够为其他类似情况的人树立一个先例,保护婚姻中的财产权益。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提出了对方挥霍存款的主张,并寻求法律途径追回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法院将负责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议无法达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女方希望通过此案为其他类似情况树立先例,维护婚姻中的财产权益,以获得公正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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