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牌督办案件是多少天期限 |
释义 | 一、挂牌督办案件是多少天期限 1、挂牌督办案件一般不超过60天的期限。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那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经上级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公安部督办也不例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六条 发生重大或者可能引起外交交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必要时,由公安部商外交部将案件情况通知我国驻外使馆、领事馆。 二、重大案件属于区安监局挂牌督办范围是什么 1、区级以上机关批转或者领导批示由区安监局进行督办的案件; 2、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由区安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件; 3、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复,由区安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件; 4、区安监局通过直接检查、督查或者举报、信访等途径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案件; 5、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市安监局决定并转交区安监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6、各级安监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干扰和阻力,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案件查办难度大的案件; 7、经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8、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9、其他需要挂牌的重大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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