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工伤的管辖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已参加工伤保险:到参保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到生产经营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其中,生产经营地在国外且受伤害职工未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 一、工伤认定标准 (一)认定工伤。根据国务院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符合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只要是在工作的时间之内因为工作导致的受伤不管是大伤还是小伤,都是属于工伤。有工伤的情况下,受害人所有的医疗费,伤残费等其他费用,都是有公司进行买单的,前提是需要提供一些付款资料。不过公司有给员工买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公司也不需要承担任何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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