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命权指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身体权系指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生命权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也是公民进行其他民事活动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公民的最高人身利益,对生命权的侵害会影响到对民事主体其他民事权利的享有,甚至会使民事主体丧失其主体地位,因此民法以充分保护生命权为其重要目的; 现在生命权纠纷是指什么 1、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 2、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3、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需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