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三个月不发工资,《劳动法》规定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基层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多种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