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受到人身侵害的时间算起。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等影响诉讼时效的因素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生效。 一、欠条多久会过期 这个问题本质上是诉讼时效问题。民间借贷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贷款人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不主张权利或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人向法院起诉,借款人抗辩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人的诉求不予法院支持。 在实践中,有许多原因,如贷款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诉,或者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再次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的做法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记住,无论诉讼时效中断多少次,自侵犯权利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即使借据的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仍可以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但债务人起诉法院后抗辩的,法院将予以判决。 二、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5、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6、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7、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9、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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