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仲裁的完结时间是45天,也就是说,若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仲裁,从被受理到拿到仲裁裁决书的时间是45天之内。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应当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办理而受到员工投诉时,单位领导以他“不知道有这个法律规定为由辩护”时,仲裁委员会不能认定为他为不知道,而应当认定他“应当知道”。 同是这件事,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应当地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劳动仲裁,可是员工没有做,到超过期限后,说当时不知道,这是不行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该员工“应当知道”。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