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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时效期为几年
释义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此1年时效的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时。并且,此1年时效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特殊的是,如果是仍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张劳动报酬,不受1年时效的限制。如果是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则应该在1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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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