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后离婚还能迁回原地吗 |
释义 | 户口迁出后离婚,是否能够迁回原地,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户口迁出后离婚,一方想要迁回原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允许迁回; 2、迁回原地要求的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例如缴纳社保、纳税等; 3、离婚后没有迁入新的户籍地,否则需要进行户籍转移。 户口迁出后离婚迁回原地的材料如下: 1、《户籍迁移证明》或者《户籍证明》:证明原先的户籍地和迁移后的户籍地; 2、离婚证书:证明与前配偶已经离婚; 3、《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已经在迁移地缴纳了社保; 5、税务缴纳证明:证明已经在迁移地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6、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证明在迁移地有住所; 7、就业证明:证明你在迁移地有稳定的工作。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户籍管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另外,因为涉及到离婚和户籍迁移等敏感问题,建议在操作前先咨询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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