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司法解释,离婚男方主张退还彩礼需符合以下情形:1.双方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判决返还数额时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子女、财产使用、经济状况、彩礼数额、过错大小等。对于未办理登记的情况,原则上应返还,但同居共同生活的不一定全额返还。对于已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不返还,但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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