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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
    2.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3.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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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