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和档案必须在一个地方吗 |
释义 | 并不一定要放在一起,对新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仅凭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理社保参保了,然后由单位给员工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将劳动合同和社保审批等人事资料放进人事档案存档。个体参保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事宜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参保个人的身份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填写相关的表格后就可以参保了,不涉及人个人的人事档案。 有的企业以职工档案不在单位为由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做法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而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 办理参保事宜时不需要查看本人档案,但并不代表档案就没有作用。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到社保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职工个人档案,用于审核该人员的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工龄,工龄的长短对退休工资有一定的影响。且在办理社保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查实的个人情况,也需要通过个人档案来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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