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要公开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关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一、行政机关能不能主动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听证是依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行政机关可以主动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听证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对于申请人来说,取得行政许可,意味着获得一种权利能力,有权从事某种活动。因此,行政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作出颁发行政许可的决定,申请人不会要求听证。 一些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许可实施后,确有可能对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应当考量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 二、服刑人员行政处罚公开听证有哪些办法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怎么走?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1、听证的启动:主动(行政机关依职权)和被动(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2、听证期限: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听证举行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需公告; 3、听证主持人回避:实体原因(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程序原因(听证前已参与审查该许可事项的人); 4、制作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根据笔录作出决定; 5、其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且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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