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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不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离婚不需还彩礼的情况:1、已结婚同居;2、未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3、未登记但同居生子;4、未登记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5、婚约期间其中一方死亡。离婚不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包括:(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夫妻。(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的夫妻。(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所接受的彩礼确实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之一死亡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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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