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从哪里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丢了,要去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补办,1、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2、拿着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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