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出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办 交通事故 发生后,双方可以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以诉讼途径维权。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 的民事诉讼需要先考虑以下几点: (一)明确要“告谁”; (二)拿到证据; (三)合理要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二、交通事故护栏赔偿流程 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自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出具事故认定书5个工作日内不进行赔偿的,将有可能会查封当事人的车辆,如果当事人主张提车交通部门不放车,可以申请复议。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开车将护栏撞坏的情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进行规定,只能按照正常的 交通事故处理 程序来进行处理。而如果觉得行政部门开具的赔偿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复议,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处理。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定损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定损。在车辆出现问题后,保险公司、4S店与车主对车子定损及赔偿金额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需要有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对车辆定损,也就是对汽车的受损程度的鉴定,以及为事故车的理赔和修理提供精确的数据和合理的维修方案。因此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定损单来确认双方的损失,同时认定双方的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需要定损单的。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出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办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双方可以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以诉讼途径维权。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找法网律师,我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