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注销了社保局还一直打钱 |
释义 | 社保帐号余额可继承,死亡时可退还给家属。企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前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法律分析 如果去销户了,是未到退休年龄的话可以申请把社保帐号里的钱都退出来,归家属所有的。相关死亡退保的政策规定(1)企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2)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劳动者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在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本息和按规定比例纳入统筹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和其个人缴费中按规定比例纳入统筹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拓展延伸 社保局误打款项给已注销户口的人员 社保局误打款项给已注销户口的人员是一种严重的行政错误,可能导致资金浪费和不公平分配。这种情况下,社保局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停止向已注销户口的人员支付款项。同时,应尽快追回已错误支付的款项,并进行内部调查,找出导致该错误的原因,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此外,社保局还应加强对户口注销和款项支付流程的监管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保资金的合理使用,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 结语 合理维护社保资金使用,确保公平公正,是社保局的责任。对于已注销户口的人员,社保局应立即纠正错误,停止支付款项,并追回错误支付的资金。同时,加强对注销和支付流程的监管,确保数据准确安全。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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