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要生育第二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向男女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夫妻提交资料后,需等待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相关材料报区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生二胎需要办理准生证。入院待产时和产后报销生产费用,都需要提供准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九条 二胎政策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