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撤销很难吗 |
释义 |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撤销不难。医疗协议书在双方签字前可以撤销,但双方一经签字,该协议书即生效,双方不可再更改只能按照协议书履行。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不同的考虑,通常会通过自行协商或申请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和解协议时反悔而提起诉讼时,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该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也不同。医患双方协商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法定途经之一,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患者方反悔的情况。签订和解协议反悔的两种处理方式如下: 1、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不生效,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 2、如果双方都已签收了调解书,一方又反悔的,且调解书是具有执行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反悔的一方只能通过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法院改变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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