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后复婚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不带离婚证可以么 再婚不可以不带离婚证,再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时还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北京结婚登记要些什么证件? 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手续:(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