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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能否设立留置权
释义
    1、不动产不能设立留置权。
    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
    3、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其仅适用于动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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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