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释义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要求而制定的法规。 2020年12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此举引发外媒广泛关注。日本《日经亚洲评论》刊文称,这是中国大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中国接连宣布的国家自主贡献新举措,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雄心和决心,极大提振了全球气候治理的信心。对此,国际社会赞赏有加。 作为优于庇古税(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于1920年提出,旨在对排污者征税)的减排措施,自排放权交易制度引入《京都议定书》(我国于1998年签署)后,世界多个主要经济体纷纷为建立碳交易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我国亦不例外。 近年来, “碳交易”一词在我国迅速升温,碳交易市场也成为眼下最引人瞩目的蓝海市场。但鲜为人知的是,我国碳交易制度已试点近十年,早在2011年10月,发改委就颁布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北京、上海、湖北等七省市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成果显著。 法律依据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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