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之间的贷款协议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贷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协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协议的时间婚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人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 3、以夫妻共同财产名义出借; 4、离婚时,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