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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农合能二次报销吗
释义
    能
    新农合大病能二次报销。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因为大病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由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要的的条件如下:
    1、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2、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地方上出台二次报效政策,文件一般是第二年年初出台。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具体多少看地方文件要求)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分等级报销。
    4、理论上必须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
    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唇腭裂、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肺结核、艾滋病、结肠癌、胃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参保了新农合的朋友患有以上20多种疾病,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怎么二次报销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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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