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诈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医疗欺诈构成要件如下: 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 一、因患者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成因 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以下行为: 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 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 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 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节,导致医生将呼吸道异物误诊为呼吸道炎症,延误病情; 5、不遵医嘱擅自喂食禁忌药物或食物。 二、民法典的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患者是否享有知情权 患者享有知情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一、患者有以下知情权: 1、医疗行为知情权; 2、医疗费用知情权; 3、医疗资料知情权; 4、医疗争议知情权。 二、患者的知情权被侵犯的原因: 1、由于缺乏足够的医学知识; 2、患者的知情权被剥夺。 总之,患者享有知情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若是知情权被侵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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