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承担保证义务吗? |
释义 | 保证人死亡的,其继承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义务,但是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义务,继承人可以自愿承担,也可以不承担。 一、父债子还有什么法律依据 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父亲欠的债就应当由父亲自己负责偿还,孩子没有偿还的义务。 但是如果父亲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则此时儿子需要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也仅仅是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还。 二、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是哪些 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和生前债务。被继承人需要承担的债务范围仅限于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三、欠债人死亡债款要怎么解决? 欠债人死亡,如果有担保人,债款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如果没有担保人,但是有继承人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那么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款。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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