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8个月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年1个月当地平均工资0.4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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