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伤残鉴定需要的手续是: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一、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残疾鉴定所需的程序是: 1、治疗结束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残疾评估。经初步审查,旅向伤者发出残疾评估预约通知; 2、伤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持有残疾评估预约通知。信息不完整的,评估人有权拒绝评估,评估; 3、评估人将在法定30日内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对伤者进行评估; 4、当事人对评估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伤残评估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伤残。 二、人身伤害伤残鉴定几级 人身伤害伤残等级的鉴定流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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