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登录出入境网站,按提示要求填好相应内容; 2、在申请的第四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站查询申请是否已受理; 3、申请受理后,可以在第10个工作日后,凭有效的港澳通行证、 身份证 、申请回执编号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签注。网上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要制作签注,必须按规定交费用。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 深圳 ,往澳门是拱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