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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偷税漏税罪的特征
释义
    1、依照《刑法》规定,偷税可能构成犯罪。举例说明:偷税数额达到应当缴税额总数10%以上30%以下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以上10万以下,比如应缴税10万但以其他方法违规操作仅纳税7万至9万这种情形,又或者曾经因偷税被税务机关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偷税的,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万至50万以下);
    2、若偷税数额达到应当缴税额总数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至少10万以上)。
    3、单位偷税的,对企业处以罚金,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人身刑罚。
    我国企业偷税漏税现状是怎样的
    在我国企业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
    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偷税漏税罪构成要件
    偷税漏税罪,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
    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偷税漏税罪犯罪的构成要件
    偷税漏税罪,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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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6:02